解读《东营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方案》新闻发布会

搜狐焦点东营站 2019-05-08 09: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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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6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东营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方案》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9年5月6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东营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方案》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东营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解读

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营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以下是《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一、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方案》的背景

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社保制度平稳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合理的社会保险费率关系企业经营成本,关系社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等方面工作,2011年以来,我市先后多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多个险种,累计为全市企业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20亿元以上。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以上降至目前的18%,比国家要求提前了6年,在全国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失业保险总费率2012年由3%阶段性降至1.5%,比国家要求提前了3年,同时费率多降了0.5%;2017年又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并执行至今,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工伤保险基础费率自2016年由三档细化至八档,2018年又调整了浮动费率,始终保持较低的缴费水平。

去年以来,面对经济存在下行压力的新情况、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全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作出重要决策部署。4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进一步为降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规范了动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指示,要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迅速行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研究起草了我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于4月30日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全力确保我市自今年5月1日起执行各项新的降费政策。

二、我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我市出台的降费《工作方案》,强化制度有效供给,着力促进政策落地见效,重点在六个方面实现制度创新和完善: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均降至16%。

(二)继续阶段性延长失业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1%执行,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三)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基础上下调50%(胜利油田工伤保险费率降至0.5%),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四)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按照省全口径计算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我市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60%至300%之间选择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省确定的基本养老金过渡计发办法核算我市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确保退休人员待遇不降低。

(五)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中央调剂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办法,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政策。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六)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和医保部门加强社保信息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强化信息共享,确保征收体制改革期间征收工作有序衔接。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同时,合理调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

接下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深入贯彻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主动作为,精心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抓好贯彻落实,全力推动《工作方案》落地见效。一是优化过程监管,开展政策评估。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取得政策实施的最优效果。二是完善预警机制,兜住民生底线。对社保基金运行情况持续跟踪,使社保基金可持续,企业与职工同受益。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在广大媒体朋友的指导帮助下,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解读工作,推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释放政策带来的红利,努力保障参保单位、广大职工的权益。

答记者问

问题一: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直接相关是各参保企业,请问此次我市的降费措施都能给我市企业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局党组成员、市社保中心主任 王克杰:

这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我市自2011年以来实施社保降费工作力度较大的一次,“两降一延一调”的政策组合拳将全面降低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直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压力。“两降一延”指的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和继续阶段性延长失业保险费率。这其中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直是社保费率的“大头”,此前,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已经下调过三次,收益更早,得实惠更多。此次采取一步降至国家规定下限16%的办法,将更加有效地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据测算,一个缴费年度内,将为我市企业降低养老保险缴费2.6亿元。在工伤保险方面,我市以现行费率为基础,全面下调50%,并将原先的阶段性降费执行时间再延续一年至2020年4月底,预计可为全市及油田企业降低工伤保险缴费2.1亿元以上。在失业保险方面,我市近年来一直保持全国较低的缴费费率,此次《工作方案》,又将较低费率执行时间延长了一年,预计可为企业降低缴费7100万元。通过“两降一延”综合措施,可为全市企业直接降低社保缴费5.4亿元以上,这对于企业来说都是实打实的优惠,省下来的钱可全面投入生产经营,实现降费的“翻倍效应”。今后,随着工资水平提高,降费率的减负成效将更加明显。

二是调整缴费基数用活降费杠杆。单位或个人缴纳社保费,与费率和缴费基数两个参数有关,“一调”指的就是调整缴费基数,通过执行更合理的缴费基数,既可减轻企业缴费负担,也可减轻部分参保人员缴费压力。《工作方案》坚持两手抓、两端发力,既降低了单位缴费费率,也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过去,我们以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也就是俗称的“小口径平均工资”,来确定我市企业社保缴费基数。现在,根据《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省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人员的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作为“全口径平均工资”,我市将以此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这种做法,既能够更加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的实际工资水平,对于符合按下限缴费条件的职工,也能有效降低缴费“门槛”,避免对低收入群体形成“制度性挤出”,相关企业也将因此而降低缴费成本,特别是部分小微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受益将更加明显。

三是促进形成良好市场竞争环境。社保费率的差异直接导致企业用工成本的差异,是影响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实践表明,越是经济活跃、发展快的地区,吸引劳动力越多,养老负担越轻,费率越低;越是老工业基地、人口老龄化越严重,养老负担越重,费率越降不下来,也更难以吸引企业投资、扩大就业,容易造成恶性循环。当前,我市发展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将社保费率降至国家要求的较低水平,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双招双引”,也能更好激发企业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这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是阶段性的,是长期性制度安排,而且不设条件,不限范围,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降费率中得到实惠,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感受将是更公平、更有效、更解渴。

问题二

从刚才介绍情况看,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无疑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是利好消息,但同时也将造成基金减收。请问,实施降费政策后我市将如何缓解基金收支矛盾、促进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呢?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主任 盖士珍: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势必会对各险种基金安全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个别县区基金收支压力也将产生变化,降费后,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切实加大投入,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和制度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全市职工养老保险统收统支办法。我市已于2018年12月底出台相关政策,并从今年1月1日起,实现了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统收统支。接下来,在做好降费工作和社保基金预算调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养老制度体系,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二是配合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9年底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目标,我市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研究制定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的配套办法,合理均衡各县区基金负担,确保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健康持续发展。

三是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我们将密切跟踪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状况,及时记录委托投资收益。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提高基金结余定期存款比重,增加基金收益。

总之,通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在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同时,及时平衡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确保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为保障民生、服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问题三

刚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分别站在企业和基金的角度为我们作了分析解读,我想以一名普通职工的身份请问市人社局,我市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后,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局党组成员、市社保中心主任 王克杰:

首先,实行降费政策不会影响养老金发放。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实行降费政策的前提条件,我市人社部门在接到降费任务之初,就深入全市企业尤其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开展了实地调研,并结合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研讨,经研究测算,我们有能力在保障全市退休职工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实现“降费减负促发展”的历史使命。

一是从制度设计角度看,单位缴费费率与职工退休待遇无直接关联。职工退休养老金待遇的高低,与本人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挂钩,与单位缴费费率高低不挂钩,单位缴费费率的高低,只与企业负担挂钩,费率高负担重,费率低负担轻。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通过降低单位缴费费率,企业节约的社保成本,大多用于提高职工工资、福利等方面,降费后职工待遇提升有了新期盼。这里,我提醒一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的特点,希望广大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长期缴费、多多缴费,这样,到了退休时就会有一份丰厚的养老金。在退休待遇核算方面,针对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调整的新变化,我市将严格落实省制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措施,确保职工待遇不降低。

二是从基金运行角度看,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较高,支撑能力全省最强。2018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17亿元,支出12.62亿元,当期结余22.55亿元。同时,通过基金投资运营,基金收入不断增加,到目前我市通过上解基金运营收益达6亿元。截至2018年底,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0.18亿元,近三年数据显示,基金累计结余每年以18%的平均速度增长,可支撑月数达152个月,多年保持全省排名前列,远高于国家规定可支撑月数9个月的降费标准。因此,从保险基金收支角度看,降低企业养老保险2%的缴费费率,对我市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影响十分有限。

三是从参保人员角度看,我市退休职工养老待遇提高势头不减。我市自2005年到2018年,已连续十四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养老金由1000多元调整到2391元,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翻番提高。企业养老保险降费后,我市仍有雄厚的基金支撑,2019年将继续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5%左右,实现职工退休待遇“十五连增”,让退休人员的钱包再“鼓一鼓”。同时各级社保部门将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退休人员的权益。

问题四

请问,按照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改革要求,今年社保费是否全部由税务部门征收?请介绍一下税务部门在确保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落地落实方面的具体保障举措,谢谢。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刘景涛:

前期,我市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改革的重大决策,按照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部署要求,在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局良好。

近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在4月25日印发的《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暂按现行征收体制征收,稳定缴费方式。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税务部门肩负政策落实的重要职责,责任重大。全市税务系统按照上级部署,坚决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稳定缴费方式的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有力确保5月1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统筹部署,强化组织保障。我们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税务部门与人社、财政、医保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将社保费降率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在减税降费体系下,税务部门内部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社保费降率工作专班,细化梳理4大类18项重点任务清单,倒排工期、对表推进、挂图作战,建立起“一竿子插到底”的组织指挥体系和工作落实机制,确保工作高效落实。

二是超前谋划,强化业务支撑。及时调整完善信息系统,加强技术支持运维保障,优化操作流程,做好各项征管准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业务办理、技术保障、咨询服务、现场维护、问题处置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并明确统计核算口径,部署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统计核算和测算分析工作。开展富有成效、实用管用的本地化业务培训,使广大税务干部理解好、掌握好政策和操作要求。

三是由需入手,强化培训辅导。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政策培训,编印政策问答口径,建立“两微一端”等多渠道问题收集反馈机制,有针对性地答疑解难。充分利用12366热线、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新媒体、缴费服务微信群、“税收宣传月”活动等渠道,实现政策推送的精准化和培训辅导的实用化,确保缴费单位和缴费人掌握政策、享受红利。

四是多措并举,强化服务质效。全市各级税务机关通过时间错峰、场所错峰、渠道错峰等方式,引导缴费单位和缴费人有序办理申报缴费业务。积极拓展网上银行、自助缴费终端、手机APP等便捷缴费渠道,进一步简化缴费流程,尽量缩减缴费业务办理时间,进一步提升缴费体验。积极落实首问责任制,切实做到有问必答、限时回应、销号报结,精准提供各类个性化服务,解决各类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坚强领导下,加强与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坚决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要求,以缴费单位和缴费人为中心,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优化缴费服务措施,完善问题快速响应机制,深化统计核算分析,及时掌握政策实施成效,强化督促指导检查,确保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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