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市发布楼市“限售令”

泰安房产报道 2017-11-08 09:54: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日,山东房地产“限售”城市不断扩容,继青岛、济南、威海、聊城、德州、滨州之后,菏泽、东营先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均涉及“限售”措施。

近日,山东房地产“限售”城市不断扩容,继青岛、济南、威海、聊城、德州、滨州之后,菏泽、东营先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均涉及“限售”措施。菏泽对主城区和部分县区实行“限售”,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而东营的调控力度更大,除了因地制宜差别化调控外,东营市这套较新调控措施涉及“限贷”“限售”“限地”等多项内容。

限贷:上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限制公积金贷款次数

在东营市的通知中,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较低首付款比例按30%执行;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较低首付款比例按40%执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2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40万元;1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20万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系数,按30%执行。同时,该市还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1年,且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不再向已经2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与东营类似,菏泽也提出了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及时协调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机构组织金融机构完善辖区内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较低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要求,同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将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出具的住房证明作为购房贷款的审核依据,将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抵押合同作为购房贷款放款要件之一。

限售:限制中心城新购住房转让,下证2年或3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在“限售”方面,东营市要求,依法限制中心城新购住房转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其他县区、东营港开发区可根据本辖区实际,依法适时开展限购、限贷、限制转让等措施,严格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菏泽市要求,将二手房与一手房纳入统一的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范围,坚决防止二手房市场失控。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各地要针对二手房交易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督促相关部门逐一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限地:合理控制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严防高地价扰乱房地产市场

在土地供应方面,东营市通知要求,落实住宅用地供应与商品住房库存状况挂钩机制,积极盘活空闲住宅用地,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商品住房库存较多、去化周期较长、空闲住宅用地量较大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要适度减少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或暂停供应。同时,根据市场情况,灵活采取“限地价、竞房价”“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自持面积”等住宅用地竞价方式,严防高地价扰乱房地产市场合理预期。

与东营一样,菏泽也提出,建立住宅用地供应与商品住房库存状况挂钩机制,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同时,改进住宅用地出让方式。灵活确定住宅用地竞价方式,探索采取“限地价、竞房价”“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面积”等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发展住房租赁:发展“租赁地产”,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在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方面,东营市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机构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租赁需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同时,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证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义务教育。落实出租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菏泽市则提出,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租房人办理居住证后享有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同步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